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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15-6-3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通报,截至 2015年5月23日,韩国、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卡塔尔、约旦、阿曼、科威特、埃及、也门、黎巴嫩、伊朗、土耳其、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希腊、荷兰、奥地利、突尼斯、阿尔及利亚、马来西亚、菲律宾和美国等24个国家共向WHO通报中东呼吸综合征确诊病例1139例,其中死亡431例。全球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以及近日WHO通报的韩国3例确诊病例引起国际社会和媒体高度关注。鉴于目前传染病疫情发展态势,为切实防止疫情传入我国,保障公众健康安全,现就加强口岸有关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各船舶管理公司应充分认识疫情口岸防控的重要性,并引起高度重视。

2、对所有途径或来自上述国家地区港口的船舶在进港前需加强与船代沟通,进一步确认船舶航海健康状况,如有10日内来自上述国家或地区,发热并伴有咳嗽等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船员应第一时间通知。

3、各船东应加强疫情知识培训,配备个人防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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